務必遵守此規章之內容,謝謝合作!
(一)傳牧細節注意事項
1)方言禱告
要注意場合。
原則是不會引起別人的誤解,不會讓人感到恐怖。如果有慕道友在場,不管他有沒有信仰基礎,儘量不要做,也不建議參加教會內部的週五禱告會,如果對方執意的話,參與者只作悟性禱告。
如果不得以要方言禱告的話,一定要向在場人員說明清楚什麼是方言禱告,翻閱相關經文給對方說明清楚。而且禱告的音量儘量小,不讓人因此受試探才是好的!不然,乾脆不要做!
2)關於GSN,KSN的稱呼
這是韓國對於幹事的稱呼。我們尊重和感謝傳給我們神的話語的韓國前輩們,可是我們要完全地成為本土化來走。因此,稱呼上要徹底轉變過來,在GA內部裏面,不再使用GSN或者KSN的叫法。如果是幹事,直呼xx幹事;如果是副幹事,可以稱呼xx副幹事。
3)關於總會,中心,教會
對於慕道友或者平信徒可以告訴他們這是教會,但是只是局限於單個的教會,教會以上的就不要向他們說。
如:區域中心,總會
4)關於肢體,副幹事和幹事
說明我們之間的關係的時候,儘量用弟兄姐妹來說明,成為“肢體”也可以,因為很多地方和相關網站都是使用這個詞語,沒有什麼特殊性,告訴他們約翰福音15章)。在成為肢體前,不要叫什麼『幹事』一類的稱呼,只是叫名字或者xx弟兄,xx姐妹就可以。在針對慕道友的聚會或聖經沙龍的時候要注意稱呼。
而且『代表』的說法,對於幹事之外的人,一個字也不用提。如果對方是代表,同時是我的牧養人的話,在共同場合可以和他人介紹對方是帶領我信主的前輩(或者是我的牧者這個問題也不大,最好使用前者。)
如果說到別的城市的GA使役者,不要說那個城市的代表,或者那個城市我們的肢體等等,要說“那個城市我有認識的弟兄姐妹,我們一起去那裏作聚會等等。”
5)關於教會傳統
關於分別為聖、尊重引導人,與中心聯合,做報告等,這些不要很刻意地教,而且不是成了平信徒以後就馬上教他。根據他參與教會的程度,慢慢地教,在合適的場合下教相應的內容。不要像教導規章制度一樣地教,這樣會很奇怪,會被人誤解。
6)關於道的管理
所有的道的文字,關於『講道人』、『地點』、『性質』『翻譯人』這些通通刪掉。只留下『題目』和『經文』2項。如果有人問起,直接說明是從網上下載,或者從三自教會聽課,2者結合起來自己整理的即可。而且關於道裏面的非聖經講解部分,例如:講話部分,務必要刪除。
7)關於40天,3天,7天道路的說法。
從現在開始,對於肢體以下的成員,一律不要提起這樣的說法和做法。不要讓他們走3天或者7天或者40天的道路。依據他們的渴慕程度來引導,比如渴慕的人一周幾次,不然一週一次穩定地來學習就可以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